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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敬老证开始办理 7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50元补贴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2-05-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记者王燕)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以省政府令形式正式发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起,老年人可前往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我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将新增40余万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办理细则》和《调整我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已先后出台。

按照标准,今年我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范围从80岁以上扩大到70岁以上。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具体补贴标准。记者获悉,当前,西安80岁以上老人共有11万余人,高龄老人补贴发放范围下延到70岁以后,西安能享受这项福利的老人将增加40万余人。市老龄办有关人士表示,市老龄办将尽快按照省上要求,结合西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的相关标准。

据悉,我省调整后的标准,将从2012年5月份算起并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省老龄办已研发出“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和“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信息管理系统”,并已启动运行。省老龄办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将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及相关信息,纳入全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补贴发放及时到位。

《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不受理个人办证

今年,我省将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年龄从70岁下延到65岁,全省将有318万余老年人因此受益。根据《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办理细则》,县(区)级老龄办应当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由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或者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部门代老年人办理,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办证。

省老龄办要求,从5月份开始,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将符合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县(区)老龄办审核后,将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信息扫描并输入至《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信息管理系统,由省老龄办代省政府统一印制,省制证中心将印制好的《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分别发至设区市、县(区)老龄办统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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