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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门诊特殊治疗二次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19〕7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省级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享受,需要我校参与2019年度门诊特殊治疗二次报销的老师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节假日不受理)携带社保卡复印件一张和特殊治疗的结算单中的一张北校区校医院一楼慢病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门诊特殊慢性病二次报销且已经异地备案的老师(本地就医的老师不需要提交材料)需要携带医保卡复印件一张和在外就医有关2019年度慢性病二次报销材料北校区校医院一楼慢病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87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社保办
2020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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