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一”惨案亲历记 王长俊 作者简介:王长俊,1929年生于南京。1947年考入建国法商学院法律系。1949年2月加入中共地下党。南京解放后,先后调到华东革大、二野西南服务团任分队长,9月调入张家口军委工程学校。历任学员、区队长、教育干事、政治教员。1958年转业下放到北大荒密山农场劳动。1963年调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学校任政治处副主任。1981年初调南京市政府,任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金陵职业大学副校长,1989年离休。 毛主席在1949年4月4日发表的《南京政府向何处去?》一文中明确指出:“4月1日发生于南京的惨案,不是什么偶然的事件。这是李宗仁何应钦政府保护蒋介石、保护蒋介石的死党、保护美国侵略势力的必然结果。”我当时是南京建国法商学院的学生,已是一名中共地下党员,亲身经历了这一惨案的全过程。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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