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的滔天罪行——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的罪魁是日本最高当局。1937年12月5日,它命令侵华日军杀掉所有俘虏,这个命令上标有“机密阅后销毁”的字样。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就开始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日军一个名叫中岛今朝吾的师团长在当天的日记中说:“因采取大体上不留俘虏的方针,故决定全部处理之。事后得知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个中队长处理了约1300人。”在6周内共屠杀中国军民达30万以上,这是1946年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调查确认的。被日军集体屠杀并被毁尸灭迹的有19万多人,被零星屠杀、尸体经过南京慈善团体掩埋的达15万多具。此间,两万妇女被强奸,1/3的房屋被烧毁,几乎所有商店被抢劫一空。繁荣、悠久的六朝古都南京,顿时变成了人间地狱。
举世震惊的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对中华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耻大辱。其屠杀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受害人数之多,杀人手段之残忍,均达到令人发指、骇人听闻的地步,就连日本的盟友——德国驻南京的使馆人员向德国政府的报告中也不得不承认:“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当时日本当局竭力鼓吹日军的暴行,谁杀的人越多越是“英雄”,把两个杀人比赛的军官在报纸上大加颂扬,这两个刽子手其中一人杀了105个中国人,另一个杀了106个中国人。日本天皇裕仁还召见了直接指挥这次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并奖励了一对银瓶。还奖励攻破南京的所有侵华日军,每人一杯御酒和10支香烟。战后,远东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南京法庭,对松井石根、谷寿夫等一批负有直接责任的战犯判处死刑,维护了人类的正义和尊严。
南京大屠杀给人们留下的痛苦回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历史,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特别是对中日两国意义尤为重大。正确认识和对待这段历史,是中日两国发展友好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只有尊重历史,正视历史,并以史为鉴,保证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才能共同发展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面向未来的友好合作关系。
我们应该看到日本右翼势力,恣意歪曲和篡改历史,为侵略者的暴行作辩护,甚至说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扬言“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经不是罪人”。日本一些政要人物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去参拜供奉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同时,日本的一些教材中,在地图上将大陆和台湾用不同颜色标注以示区别,它违反了日本主张的“一个中国”的原则和我国的法规条例。日本的教材中竟然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等等,对此,我们表示坚决反对,要保持警惕,防止军国主义的死灰复燃和历史悲剧的重演。
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珍惜现在,面向未来。
董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