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银龄风采 >> 正文

斗智斗勇救亲人

发布者:李范元 发表时间:2005-06-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斗智斗勇救亲人

李范元

【作者简介】李范元,山西阳城人,1928年9月生。1944年7月参加革命,194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先后担任通信员、警卫员、排长、连指导员、区队长等职。1959年12月,由华北炮兵调入解放军通信兵学院,任系政治处组织助理员、班指导员。后任西北电讯工程学院图书馆副馆长等职。1982年10月离休。

我的老家在山西省阳城东冶村。

我的父亲在1929年因遭匪祸去世。从此,我的母亲范书书独自一人担负起家庭的重担。她是一位性格坚强、胆大心细、在紧急情况下临危不乱、智谋过人的女人。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她不仅抚养着自己的两个儿子,而且还将失去父母的二伯父和三伯父的三个子女均收养在自己的身边。在旧社会,一个农村妇女带着五个孩子生活,是非常艰难的,但她很有毅力和志气,克服了种种天灾人祸,好不容易将五个孩子都拉扯长大成人。

这时,抗日战争暴发了,日本侵略者侵入我中华,国民党几百万军队节节败退,共产党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拿起武器参加抗战,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去。为了保家卫国,母亲先后将自己含辛茹苦抚养成人的三个儿子均送上了抗日前线。大儿子李春元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参加抗日游击队;二儿子李新元(养子)1939年参加了八路军;小儿子李范元40年代初也参加了抗日工作。

抗战初期,阳城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抗日工作搞得非常出色,但山西土皇帝阎锡山由于阶级本性所决定,对人民革命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在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时,公然发动了“十二月政变”(十二月政变是1939年12月阎锡山配合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一次反共高潮,企图消灭我党领导的山西新军“决死队”,摧毁我抗日民主政权,破坏“牺牲救国同盟会”组织的一次反革命政变)。这次政变使阳城人民革命事业惨遭破坏,损失严重。一时间革命处于低潮。

日本侵略者乘机侵占阳城,并在阳城各地设立了许多日伪机构,修了许多碉堡据点。距东冶镇东北三四里路的“神树圪堆”也设立了伪据点,修了碉堡。从安阳至东冶修了简易公路,企图掠夺那里的矿产资源。东冶村成立了伪村公所。敌人一时非常猖狂,使我党的抗日工作很难开展,暂时只能秘密进行活动。

1942年一天晚上,我的大哥李春元代表游击队回东冶村和地下党组织联络,准备双方互相配合打击日伪、向群从宣传抗日工作。天亮后未能及时离开村子,地下党安排他白天在共产党员吴风岐家休息,被敌人的“耳目”发现。早上白桑中心据点警备队长王克勤和警备队员马元(本村人)带着武器窜到东冶来掠夺民财。伪村长向王报告:昨晚游击队的李春元回村活动未走,现在吴风岐家睡觉,未带武器。王、马认为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就和伪村长等决定,共同抓捕李春元。

汉奸们持枪突然包围了吴家,将正在睡觉的李春元抓捕。经过吊打拷问,未得到任何东西。汉奸们准备将李春元带回白桑中心据点向日本人请功领赏。

李春元被抓的消息很快就被地下党得知。党组织马上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当前敌人只知李春元是游击队的人,还未搞清李回村的目的、任务,也未搞清和谁联系,而且这两个汉奸来东冶的目的不是抓人,而是发横财的。根据此情况党组织决定:一、先稳住敌人,设法营救李春元;二、向上级报告;三、先由家属出面,党组织协助,万一不成再采取强硬办法。总之不能让敌人将人带走,一定要就地解决问题。决定后分头进行,地下党将营救李的办法转告母亲,让母亲以亲属的名义先去营救。

母亲在地下党的支持下,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展开了一场智斗敌人、营救儿子的行动。她首先找了两个人代表她去和敌人谈判,并交待说:花多少钱财都可以,但一定要设法让他们就地放人,我想办法去弄钱。两个代表走后,母亲就向外放风:已打发儿媳回娘家借钱救人;又打发侄儿在村中到处找人借钱,交代说你们不要怕,我婶婶打算卖房和河地(好地)来救儿子。这些话很快就传到了敌人的耳朵里。母亲同时安排两个侄媳妇杀鸡炒菜“煮油圪堆”,又打来酒,让人给敌人送去,敌人又吃又喝好不快活。母亲的这些做法敌人信以为真,他们认为很快就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钱财,所以警备队长亲自出来和母亲的代表谈判。

警备队长王克勤开头假惺惺地说:我也是咱们本地人,都是乡里乡亲的,我本意不想抓人,可我是给皇军当差,实为公务所迫,不得已才抓人的。听村长说,他亲属求情要求放人,我很为难。因为放了人回去不好向皇军交差,可你们又等了这么久我也不好不见你们。可就怕事情不好办,不过谈谈也无妨。我方代表说:我们也是因乡里乡亲的,他母亲让我们来找队长谈谈,希望队长看在乡亲们的面上,让他家出点血,你高抬贵手将人放了。虽说这事不太好办,队长见多识广,一定能想出个可行办法,是否请队长说个条件。敌队长说:这事我确实为难。不过咱们都是本地人,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就破个例吧,不过只能这一次。我可以放人,但有两个条件:一、要他家出二百块钱作保金;二、找十个人联保,保他听从村政府的管教。如果这两个条件能办到,就可以放人。如办不到,我只好把人带走,回去向皇军交差,看你们意见如何。我方代表说:我们没有意见,只是钱数太多,能否减少一些?敌队长说:不行,这个钱数就很少了。我方代表说:这个数字在你来说是个小数目,可按他家的情况来说,可就得卖房卖地还不知能否解决。这个我们得回去看他母亲的意见如何,再回答队长。因我们只是受她委托,只要他母亲同意,我们没有意见。敌队长说:那好,你们快去快回,我等着你们。

上一条:难忘的岁月 下一条:在抗日战争时期我的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