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
早在1874年5月,日本出兵台湾,当时清政府拿出50万两白银,乞求日本退兵。日本第一次尝到了侵略中国的甜头,侵略野心进一步滋长,于是把原定的“富国强兵”改为“强兵富国”。
1894年日本发动了“甲午战争”,腐败的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了《马关条约》(1895年),不仅霸占了台湾和澎湖列岛,还赔款2.3亿两白银。这笔巨资相当于清政府4年的财政收入。通过甲午战争日本发了横财,当时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兴奋地说:“一想到现在有38000万(3.8亿)日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和私人顿觉无比的富裕。”日本政府将这笔战争赔款除去做教育经费、皇室款项外,把其中一部分投入产业革命,一部分用来扩充军备,还有一部分充做币制改革的资金。由此促进日本实现了经济起飞,使日本原有的2767家工厂猛增到7640家,302家银行猛增到1752家。侵略他国带来的好处令人瞠目,日本很快地跻身列强行列。
1900年,日本出兵2.2万人参加八国联军的侵华战争,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在天津抢掠白银200万两,到北京又从银库里抢走300万两。从强迫清政府签订的《辛丑条约》中,又攫取了3479万两白银的战争赔款。
1931年9月18日,日军在东北发动了“九·一八”事变,由于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仅在几个月的时间内,便使日军掠地千里,并缴获飞机300架,立即涂改标志,涂上太阳旗,用以打击中国军民。仅沈阳兵工厂就损失步枪15万支,重炮、野战炮250门,各种子弹300万发,炮弹10万发,金库所存现金7000万元,全被日军抢劫一空.在这次事变中,中国官方损失178亿元。
八年抗日战争中,日本在中国抢劫的物资财富无法精确统计,这里例举部分粗略数字:掠夺钢铁3350万吨,煤5.86亿吨,粮食5.4亿万吨。其中1944年日本从中国东北地区抢夺运回本国的粮食达800万吨,占当年东北地区粮食总产量的45%。
八年抗战中,中国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
1947年9月15日,《大公报》刊登了国民党监察委员于树德的一篇文章,文中说:“过去我们对日战争,每次缔和(签订和约),日本都要我们赔款若干万两。他们都用我们的赔款,发展他们的工商业。日本经济发展之所以有今天,实多借助于我国的赔款。”日本不仅在经济上进行疯狂掠夺,而且掠夺了我国大量的文物、书籍。
1937年12月占领南京后,在1938年3月一个月中,每天从南京搬运出数十卡车的图书文献,共达88万册,而当时日本最大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藏书85万册,从中国抢去的书还多于它3万册。
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编制的《战时文物损失目录》等文件公布的数字,共计损失:360多万件(3,607,074件)又1870箱,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这些文物的价值是难以精确计算的。
一个侵华日军说:侵略中国的错误根源,在于它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经济掠夺,变他国为日本的殖民地。这倒是说了一句实话。